Micronet微网

网络商学院  ESCHOOL
文章分类
“七日无理由退货”政策处罚办法将出台 阿里京东等电商平台已整改
更新时间:2014-09-16
点击率:285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半年工作情况通报会,对新《消法》实施半年以来的工作进行总结,逐步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政策。


    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在新《消法》通报会上表示,对于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7月份对10家电商约谈之后,目前来看,阿里巴巴集团、京东商城、1号店等电商平台能够带头整改,网络消费环境逐渐改善。


    杨红灿在通报会上表示,下一步工商总局将尽快出台《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据透露,处罚办法将在10月底前公布。


    在新《消法》实施半年之后,消费者对于相关条款的认知度大幅提升。“根据中消协相关调查,半年来消费者对新《消法》重要条款的认知度从年初的76.40%上升到目前的83.19%,认知度和宣传效果令人鼓舞。”中消协秘书长常宇表示。


    就在两个月前,国家工商总局曾经联合中国消费者协会约谈阿里巴巴、京东商城等10家电商企业,而约谈的主要内容就是 “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实施情况。并在约谈后督促电商对过去严格的退货标准予以积极修改。


    “我们不仅要求这10家电商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所有的电商企业都应该按照我们的要求进行整改。”杨红灿表示,在对各个电商进行调查之后,工商总局又下发了《关于对电商企业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理由退货规定情况开展检查的通知》。


    杨红灿介绍称,在新《消法》将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列入法律规定后,阿里巴巴启动了七轮调整,重点针对商家后台认证系统、服务系统、消保系统等的底层构架进行了优化。特别是对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改造后已初步实现“一对一”明示,消费者在下单页面可以进行直接辨认。


    随后,浙江省工商局也部署了为期半个月的“电商企业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无理由退货规定情况检查”,在明确“七日无理由退货”条款理解与把握的基础上,将在全省范围内通过网上随机抽查和消费投诉回访,检查企业落实法律规定情况。


    杨红灿表示,下一步工商总局将尽快出台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研究制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据了解,上述处罚办法将在10月底前公布。

 

    文章编辑:微网网络   最好的微信商城系统尽在Micronet微网

    如需了解微信商城,可拨打全国免费电话400-830-8248

声明:本网部份文章为转载文章,在每篇文章底部有说明,文章的观点和立场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不代表微网立场,若是文章转载中有侵范您的权益,请发邮件到 493149@qq.com或致电13922854199通知删除,谢谢!

相关阅读
ShopPro商城系统 ShopPro跨境电商
开启电商新零售,尽在ShopPro